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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学生资助政策标准

时间:2026-09-21 浏览次数:178

学校学生资助政策标准

一、政策总则

为全面落实国家、四川省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相关文件精神,规范我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精准落实各项奖助政策,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结合四川省人社厅、财政厅、教育厅最新政策要求,现将就读我校学子在校期间可享受的全部资助项目、资助对象、资助标准、执行要求统一梳理如下:

一、国家免学费政策

1、资助对象

凡注册我校全日制学籍,正常在籍在校一、二、三年级学生均可享受,除戏曲表演类艺术表演专业外全覆盖。

2、资助标准

统一按2000 元 / 生・学年标准给予财政学费补助,学生仅需缴纳扣除补助后的剩余学费。

3、发放方式

每年春秋季开学报名时,学费中一次性抵扣减免。

二、国家助学金政策

1、资助对象

凡注册我校全日制学籍,正常在籍在校一、二、三年级全体符合条件学生(新政已放开三年级资助范围)。
2、资助分档标准(全省统一三档)

一档(特别困难):3300 元 / 生・学年

二档(困难):2300 元 / 生・学年

三档(一般困难):1300 元 / 生・学年

3、发放方式

按春、秋两个学期分批次发放,统一通过社保卡惠民一卡通直达学生个人账户,全程可溯源、可核查。

三、中职国家免住宿费正常

1、资助对象

凡注册我校全日制学籍,正常在籍在校一、二、级全体大成都户籍学生和享受了家庭经济困难的补助符合条件学生。
2、资助标准

每生每年500 元(即250元/期)

3、发放方式

按春、秋两个学期分批次发放,统一通过社保卡惠民一卡通直达学生个人账户,全程可溯源、可核查。

四、国家奖学金政策

1、资助对象

全校品学兼优、遵纪守法、学业及技能表现突出的全日在籍在校二、三年级学生。

2、奖励标准

6000 元 / 生・学年,一次性发放,为中职学生最高荣誉奖励。

五、四川省地方性专项资助政策

1、脱贫户中职专项资助

对象:原建档立卡脱贫家庭技工在读学生
标准:500 元 / 生・学期,在读期间持续享受直至毕业。

2、雨露计划补助

对象:脱贫户、防止返贫监测户子女
标准:3000 元 / 生・学年,分学期发放,属乡村振兴专项助学补贴。

六、政策执行纪律与注意事项

1. 所有资助严格依学籍、依身份、依佐证材料评定,杜绝虚报、漏报、错报;

2. 资助名单、档次、金额全程公示,接受师生及上级部门监督;

3. 资格异动学生实行学期动态调整,确保精准资助、应助尽助、不该助坚决不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