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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家庭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

时间:2015-03-17 浏览次数:5687

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指南

◆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

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是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在校一、二年级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六盘山区、秦巴山区、武陵山区、乌蒙山区、滇桂黔石漠化区、滇西边境山区、大兴安岭南麓山区、燕山—太行山区、吕梁山区、大别山区、罗霄山区等11个连片特困地区和西藏及四省藏区、新疆南疆三地州中等职业学校农村户籍学生(不含县城)全部纳入享受助学金范围。

备注:除六盘山区等11个连片特困地区和西藏、四省藏区、新疆南疆三地州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外,国家助学金申请比率为20%

◆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

国家助学金主要用于受助学生的生活费开支,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两年4000元。

◆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与发放程序

国家助学金按学期申请和评定。具体流程如下:

1、学生应在入学前办理好身份证。

2、学生下载并填写《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在新学年开学一周内向就读学校提交,并递交家庭经济困难相关证明材料;

3、学校受理学生申请并组织初审;

4、学校将拟资助学生名单报国家资助办公室审批;

5、学校为每位受助学生办理中职学生资助卡。

说明:提供以下任一证明材料

1)、户籍所在地为国家划定的贫困县,并且户口性质为农村,提供户口本复印件一份(首页、本人页、户主页);

2)持有有效低保证,并且发放到近期。

3)县级民政局开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国家助学金评选办法

1、以班级为单位,由班主任老师负责接收本班级学生填报的《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并按相关政策规定予以初审;
2、各班级班主任组织对本班级进行相关信息采集、评选、汇总相关材料,将初审结果和相关材料一并送交学校学生科办公室复审,最后交至学校助学金管理中心进行审核;
3、学校资助中心对资助学生申请进行审核,并组织对学生信息汇总,信息核对无误后,将全部学生资助信息导入工作,提交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审核;
4、资助中心公布资助系统审核通过的学生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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